欢迎访问西部陆海新通道网
当前位置:主页 > 西部陆海新通道 >
以法治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发布时间:2023-08-14
分享到:65.3K

重庆市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工作推进大会指出,要着力提升通道规则制度标准“软联通”水平,推动陆上贸易规则创新,完善通道规则标准体系,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法治护航是其重要保障。要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一同在规则创新、司法协作以及法律服务方面下功夫,实现法治护航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以规则创新推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中国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跟随者和接受者转变为参与者和制定者,是深度参与国际经贸活动、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水平建设的关键所在。要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试验田的作用,与沿线国家共同探索陆上国际贸易规则,积极开展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属性在法律认可、金融风险以及国际规则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促进铁路运单及其配套规则的创新,提升单证规则的国际认可度,逐步引领国际贸易新规则。要推广健全陆上集装箱技术、物流装卸信息化技术等标准规范,在集装箱、托盘等物流设备领域逐步实现统一标准,实现通道标准体系化。要搭建数字化平台,实现对在途货物状态的实时监管,确保运输相关数据安全有序地跨境流动,推行口岸数字化管理,实现管理内容、流程、标准的协同与互认,逐步建立适应陆上贸易发展且更具包容性的法律框架与规则体系,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全面的制度支撑。
 
以司法协作助力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涉及众多法律关系,跨国争议和纠纷频发,公正高效的司法程序是实现高水平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关键。应与沿线国家共同推动完善国际司法协助机制,加强信息交流、设立沟通平台、建立联络机制,提高跨境送达、调查取证的效率,推动构建和完善区域内司法判决、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机制,促进沿线国家间的司法合作与互信,确保跨国争议得到妥善解决;拓展数字司法合作,推广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电子证据认可和保全,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在线司法服务。要建立全流程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提供立案、开庭、调解、保全、送达、委托鉴定、申诉投诉的线上法律服务;建设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拓展域外法查明服务的渠道和服务主体,为沿线国家司法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高效的服务,破解涉外司法审判中适用外国法的难题;共同探索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向纠纷解决、多元服务以及国际规则对接等方面拓展,形成咨询、调解、仲裁、诉讼、公证“一站式”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对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法律环境。
 
以法律服务推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助推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涉及国际物流、境外融资、投资并购等领域,需要更高水平、更高门槛的涉外法治服务提供支撑。涉外法治服务包括诸多方面,需整合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面向区域逐步扩大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打造“专业化”“品牌化”的涉外法治服务平台,推动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建设,更好地适应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高质量发展。此外,建设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先导力量和基础工程。要加强队伍的涉外法治能力建设,形成以实务需求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国别法与国际法并重的培养内容,中外合作办学的创新培养机制,培养与储备熟练掌握国际法、国别法与国别语言的涉外法治人才,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张晓君 刘泽扬;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