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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22项具体措施 广西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
发布时间: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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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西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2项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北部湾港铁联运发展、支持跨境运输和航空物流发展、支持降低物流成本和提升通关效率、支持引进和培育物流企业、支持通道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通道建设运营的财金联动支持6方面内容。
 
支持北部湾港海铁联运发展
 
海铁联运有运能大、时间短、成本低、安全性高、污染排放少的优势。《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北部湾港海铁联运发展。广西将支持常态化、规模化开行北部湾港海铁联运集装箱班列班轮、海公联运集装箱卡车,吸引货物经北部湾港运输。
 
另外,鼓励铁路企业对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给予运价下浮优惠,扩大覆盖站点,延长优惠期限,出台海铁联运货物品类负面清单。对给予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运价下浮达到一定比例的铁路企业,以上一年奖励金额为基数,按照当年与上一年海铁联运班列集装箱发运量的同等比例给予资金奖励。
 
支持跨境运输和航空物流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开行中国(广西)至中南半岛跨境公路集装箱卡车、广西至越南跨境铁路集装箱班列、广西直达中欧班列;支持航空公司新增加密南宁至东盟首都和东盟中心城市航线,开通培育重要洲际航线、各省市经停广西机场至东盟的航线,在广西机场新增驻场过夜运力,并且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支持降低物流成本和提升通关效率
 
《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对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专用ETC车辆,在通过广西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点进出北部湾港(钦州港、北海港、防城港港)和东兴口岸、友谊关口岸、凭祥铁路口岸以及西江经济带港口、码头时,实行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
 
通关便利化方面,广西将推行“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通关作业模式,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港口试点开展“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
 
支持引进和培育物流企业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全球排位前100名集装箱班轮公司在广西新注册的子公司并参与北部湾港国际航线运营满一年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点培育冷链物流、零担货运、城市配送、网络货运等物流龙头示范企业,对当年新创建的5A、4A、3A级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用于物流项目建设。
 
支持通道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对列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点项目的国际省际合作园区、物流园区及重大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在财政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无水港、物流园、物流集散中心等建设,提升通道物流集散、储存、分拨、转运等能力,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物流企业来桂建设的仓储物流项目,按照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1500万元。
 
加大通道建设运营的财金联动支持
 
广西支持建立健全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项目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加大对通道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内外投资机构、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通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引导金融机构运用“通道贷”等产品服务优先支持通道项目建设和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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