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设立十三项重点扶持项目,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十三项重点扶持项目,明确对包括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在内的物流活动,及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扶持,用以促进郑州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 具体扶持项目包括 —
一、招引大型物流企业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在郑纳税并交易结算的新引进大型企业,年营收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3亿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须为2023年4月7日后在郑州市注册成立的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企业在申请该项奖补前须在郑州市物流口岸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
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度收入证明。
二、物流企业升规纳统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首次纳入统计库的规上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入库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库标准2倍及以上的物流企业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此项目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见》(郑政〔2021〕19 号)文件要求落实。
三、全国物流50强、全国民营物流50强企业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新入选全国物流50强、全国民营物流5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须为2023年4月7日后首次入选全国物流50强、全国民营物流50强的本土物流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认定文件。
四、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新入选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库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企业是按《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企业。
(三)申报材料
相关认定文件。
五、A级物流企业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新获评国家5A、4A、3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级提升企业给予补差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为2023年4月7日后首次获评的本土物流企业,并须在郑州市物流口岸局进行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认定文件。
六、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新获评国家五星、四星、三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级提升企业给予补差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为2023年4月7日后首次获评的本土物流企业,并须在郑州市物流口岸局进行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认定文件。
七、提升国家物流枢纽能级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新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给予实施主体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给予实施主体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为2023年4月7日之后成功获批建设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成功获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实施主体。
(三)申报材料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认定文件。
八、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新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给予园区运营主体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评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冷链快递电商特色物流园区的,给予园区运营主体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为2023年4月7日之后新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新评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冷链快递电商特色物流园区的运营主体。
(三)申报材料
“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须提供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印发的认定文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冷链快递电商特色物流园区”须提供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印发的认定文件。
九、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省、市重点物流项目或列入规划的物流园区范围内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新建高标准仓储、智能化仓储、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报奖补的项目需为2023年4月7日之后的新开工项目;“省、市重点物流项目”指的是2023年后经省、市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列入规划的物流园区”指的是列入《河南省“十四 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表的物流项目;“物流公共 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指的是园区内的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 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申报奖补时项目的投资额须超过5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项目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意见,项目费用明细清单(含项目内容、投资时间、投资金额、发票号等)、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进展证明材料(如照片、验收报告等)。
十、主城区智能快件箱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在主城区年新投入运营50组(每组30个格口以上)及以上智能快件箱的邮政快递类企业,按每组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须在2023年4月7日后在主城区年度新投入运营50组(每组30个格口以上)及以上智能快件箱;主城区是指市内八区,具体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智能快件箱是指包含独立控制柜,实现人机交互及箱体控制,设立在商业区、居住区、办公区、校区、 厂区等场所,供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和用户提取快件的自助服务设备,由同一控制柜控制的算作一组智能快件箱;智能快件箱须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
智能快件箱所在地址、投用时间、照片等清单;近六个月智 能快件箱正常运营证明材料。
十一、主城区外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物流企业在我市主城区外10个及以上行政村(乡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除外)新建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每组30个格口以上),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个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须在2023年4月7日后在我市主城区外10个及以上行政村(乡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除外)新建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每组30个格口以上);主城区外是指市内八区以外的区县(市);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是指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中的末端基层网点,原则上按照“一行政村一点”设置,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应具有快递包裹收寄功能、农资产品和电商产品等代销代购功能,可结合当地实际具有便民服务和其他功能; 智能投递终端是指包含独立控制柜,实现人机交互及箱体控制, 设立在商业区、居住区、办公区、校区、厂区等场所,供经营快 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和用户提取快件的自助服务设备,由同一控制柜控制的算作一组智能快件箱;新建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每组30个格口以上)须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
网点或终端所在地址、投用时间、照片等清单;近六个月网点或终端正常运营证明材料。
十二、绿色仓库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新认定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绿色仓库的物流仓储企业, 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为2023年4月7日之后首次认定的物流企业,须在郑州市物流口岸局进行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关于绿色仓库认定的文件和绿色仓库标识证书。
十三、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扶持项目
(一)扶持标准
对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新建物流信息平台的市重点物流企业,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额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是按《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平台在2023年4月7日之后开始建设,且在申请扶持资金前建成投入运行。
(三)申报材料
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相关认定文件;项目费用明细清单(含项目内容、投资时间、投资金额、发票号等)、发票复印件,物流信息平台正常运行证明材料。
— 申报程序 —
由市物流口岸局根据年度工作实际,明确具体申报要求,以书面形式下发申报通知至各区县(市)物流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由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物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各地物流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市物流口岸局。
— 扶持资金申报所需共性材料 —
(均一式三份)
除具体扶持项目中所列的项目特需材料外,所有项目申报还需要准备以下共性材料。
(一)相关证照,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企业从事物流业务相关许可证照复印件、营业证照复印件。
(二)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三)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扶持资金申请表(随申报通知发布)。
(五)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随申报通知发布)。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中物联航空物流分会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