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3〕5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昆明国际陆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中国·昆明国际陆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昆明国际陆港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中国·昆明国际陆港(以下简称昆明国际陆港),支撑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构建,助推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发挥昆明作为枢纽城市连接大通道、聚集大物流、促进大贸易、引育大产业作用,完善现代物流、口岸服务和产业配套等功能,构建内外畅达的陆海多式联运体系,提高国内国际资源配置效率,服务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数字化进程,把昆明国际陆港建成全省枢纽经济发展高地、我国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的战略枢纽、在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陆港。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整体谋划。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建设我国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为引领,整体谋划、一体推进昆明国际陆港建设,助力形成大通道大物流大贸易大产业联动发展格局。
科学布局、合理定位。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立足实际物流需求,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科学确定昆明国际陆港空间布局、功能定位,规范推动各港(片)区功能互补、错位发展、良性互动。
整合资源、完善功能。以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主,增量设施补短板为辅,完善昆明国际陆港现代物流、口岸服务、产业配套等功能,加强与各类开放平台协同运作,为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便捷的货物集散、通关服务。
统筹陆海、联动内外。建立联动海港、串接口岸、内外畅达的陆海多式联运体系,加强与省内、国内、境外跨区域协作,高效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导物流资源要素规模化流动和高效集聚,助力枢纽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昆明国际陆港建设,补齐软硬件设施短板。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引导推动作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布局定位
衔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云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昆明市及磨憨镇国土空间规划,构建以安宁北港、磨憨南港为“双核”,王家营、晋宁青山片区为“两翼”的昆明国际陆港建设布局,打造我国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动力之芯”。
——安宁北港规划范围26.67平方公里,核心区安宁桃花村—草铺港区占地面积9150亩,由铁路货运场站、集装箱堆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多式联运、工业物流等功能区构成。定位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的国际大宗货物集结中心。
——磨憨南港规划范围8.21平方公里,核心区磨憨口岸港区占地面积5917亩,由铁路货运场站、跨境物流中心、进出口加工区、口岸作业区等功能区构成。定位为服务沿边产业园区,辐射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国际门户枢纽。
——东翼王家营片区规划范围7.33平方公里,核心区王家营西集装箱中心站占地面积1239亩,由集装箱中心站、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公共仓储、商贸物流等功能区构成。定位为国内国际双向辐射的集装箱班列运营和组织中心。
——西翼晋宁青山片区规划范围6.73平方公里,核心区腾俊国际陆港物流园占地面积3669亩,由国际供应链服务、B型保税物流中心、冷链仓储、多式联运中心等功能区构成。定位为国际供应链运营和组织中心、综合性物流服务平台。
(四)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到2025年,昆明国际陆港“双核”、“两翼”港(片)区建设基本成形,现代物流、口岸服务、产业配套等功能不断完善,陆海多式联运体系不断健全,通道、物流、贸易、产业联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备、运转高效、内外畅达的国际陆港。
第二阶段: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要素、辐射型、智慧化的国际陆港。昆明国际陆港在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更加有力,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大通道的战略支点及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两大国家发展战略重要交汇点的核心枢纽。
昆明国际陆港建设主要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昆明国际陆港内核
1.加快“双核”建设。安宁桃花村—草铺港区重点完善枢纽场站、口岸服务、多式联运、国际商贸等功能,加快推进安宁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服务基础原材料、工业品等国际大宗商品货物集结中心。磨憨口岸港区围绕重点枢纽口岸建设,完善铁路、公路口岸货运及通关查验设施,提升智能化通关能力,打造服务沿边产业园区,辐射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国际门户枢纽。(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两翼”协同。东翼王家营片区重点开展空间拓展、业态提升和功能疏导,加强王家营西集装箱中心站等场站配套道路设施规划建设,提升集疏运能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向辐射的集装箱班列运营和组织中心。西翼晋宁青山片区以腾俊国际陆港物流园为主导,重点引导国际供应链集成、保税物流、冷链物流等业态集聚发展,建设国际供应链运营组织中心和综合性物流服务平台。(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联动“五区”发展。推动昆明国际陆港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综合保税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联动发展。建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昆明国际陆港协同运作物流体系。加快昆明综合保税区铁路无轨站建设,探索“区港联动”模式。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推动磨憨口岸港区与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融合发展,强化口岸经济发展支撑。(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昆明国际陆港功能
4.健全物流运行体系。统筹推进昆明商贸服务型、空港型、昆明—磨憨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与昆明国际陆港融合共建,优化集疏运系统,发挥多港叠加效应。协同推进阳宗海、寻甸、宜良等物流枢纽建设。联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空枢纽,构建航空货站、空港物流园与昆明国际陆港衔接的陆空联运体系。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冷链物流、智慧物流、供应链服务等业态,提升港区物流服务能力。(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云南机场集团、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加快打造安宁桃花村货运站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等标志性项目,适时启动王家营西集装箱中心站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二期)、腾俊国际陆港物流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加快推进昆明南站旅检通道建设,规划预留昆明西站旅检口岸功能。推动磨憨铁路、公路口岸提质扩能,支持磨憨申报增设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创新口岸通关模式,推动“铁路快通”模式常态化运行,推广“运抵直通”模式应用。争取中老铁路口岸实施客运“一地两检”、货运“两地一检”监管模式并获得国家批准。(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外办、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补齐产业配套短板。加快建设花卉、咖啡、果蔬、橡胶、茶叶、汽车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打造区域性要素交易中心。结合临港产业需求,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咨询等商务配套服务业,规划建设研发设计、检测认证等服务中心和维修维护基地。在港区周边合理规划建设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生活、商业配套设施。加强数字化赋能,支持智能化无人场站、自动化立体仓库、物流大数据平台等重点项目,推进智慧陆港建设。(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昆明国际陆港运营联通
7.畅通联运网络。培育“沪昆铁路+中老铁路”、“中老铁路+中欧班列”、“中老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等铁路国际联运新模式,持续打造“澜湄快线”、“沪滇·澜湄线”、“澜湄蓉欧快线”等货运品牌。发展中缅、中老泰印度洋海公铁联运,培育中缅印方向国际联运线路,推动滇越海铁联运提质扩量。构建以昆明为中心,向南经缅泰进印度洋、向西通达印巴进南亚、向北衔接中欧班列直达欧洲、向东经黔桂连接沿海的8条国际陆海大通道。(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集货中心。2025年前,主要依托王家营西集装箱中心站,统筹中老国际货运班列、中越国际铁路联运班列、中缅印度洋海公铁联运班列集成运作,建设区域性国际货运班列集结中心。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原则,逐步引导区域大宗货物运输向安宁北港转移,做大货运规模,从长远谋划建设中缅、中老泰印度洋方向陆海联运班列枢纽港,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实现战略对接,打造我国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运营和组织中心。(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做强运营平台。支持昆明整合资源组建昆明国际陆港运营平台,引入大型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以市场化方式开展陆港建设开发、运营管理、供应链集成和国际运输服务。支持昆明国际陆港运营平台与国内、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国际陆港加强运营联通合作,建立运营服务产品品牌标识、服务标准,创建在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陆港运营品牌。(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壮大枢纽经济
10.做强临港产业。依托设立在昆明的国家和省级开发区,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冶金、化工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生物医药、纺织鞋服、电子元器件、环保建材、五金家电、日用消费品等外向型制造业。制定枢纽偏好型承接产业转移目录,依托昆明、磨憨的园区,重点承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进出口商品加工制造等产业转移。(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壮大临港经济。巩固传统贸易重点商品进出口,支持昆明创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积极发展保税备货、保税集货和“网购保税+线下提货”等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出口海外仓建设。支持昆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建设展示展销选品中心。推进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发展离岸贸易、转口贸易和新型易货贸易,构建“磨憨进口+园区加工+昆明集散”进口贸易分工体系。(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昆明海关、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引育经营主体。培育以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链主型”企业为重点的外向型企业集群。引进大型国际运输服务贸易企业在昆明设立区域性总部,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宗商品、消费品等国际贸易分拨企业来昆明设立进出口商品分拨中心。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培育力度,推进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国际贸易企业聚集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昆明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发展“专精特新”中小物流企业,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2025年昆明国家5A级物流企业超过10家。(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昆明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昆明国际陆港支撑
13.加强省内联动发展。以滇中城市群为重点,联动滇西、滇东北城镇群,建立昆明国际陆港与州、市物流枢纽和货运场站干支仓配衔接网络。支持昆明国际陆港运营平台参与省内出境通道沿线物流枢纽、公铁联运无轨站等项目建设。加强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德宏片区和河口、瑞丽沿边产业园区等开放平台联动发展,服务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转口贸易等业态发展。串接河口、瑞丽、畹町、腾冲猴桥、孟定清水河等口岸,加快“场场联动”模式推广应用,推动陆港与口岸间的货物组织、通关、联运协同运作。(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国内协同发展。深化昆明国际陆港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及中心城市在通道互联、产业分工、园区共建、飞地经济等方面合作,推进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等项目建设,承接进出口贸易、加工制造、总部经济、高端商务等资源外溢。强化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区互联互通合作,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立与东部沿海港口城市协调联动机制,延伸拓展昆明国际陆港服务功能和范围,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融入国际开放发展。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陆港运行规则标准衔接,支持企业在越南、老挝、缅甸、泰国等国家布局境外运营服务网络,加快打通仰光、皎漂、拉廊等面向印度洋出海口,增强昆明国际陆港辐射能力。引导企业到南亚东南亚建立生产和服务基地,重点与澜湄区域国家加强农业园区、物流园区、加工园区等投资合作,打造绿色食品、装备制造、钢铁、建材、化工等境外产业基地。建立总部及研发、销售、结算环节在昆明,制造、装配环节在周边国家的跨境产业合作模式。(昆明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外办、昆明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统筹、市为主”的原则,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指导昆明国际陆港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昆明市成立国际陆港建设推进机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统筹各港(片)区建设开发、项目调度、运营管理等工作,分阶段制定行动计划,加强督查督办和成效评估,建立昆明国际陆港布局、规划、建设“一张蓝图”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昆明国际陆港重点项目给予倾斜。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对符合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REITs支持范围的昆明国际陆港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投入。统筹省市财政政策,对在昆明国际陆港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给予补助。
(三)夯实项目支撑。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谋划、梳理、储备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项目,对昆明国际陆港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化滚动管理,每年进行1次动态调整,形成项目支撑体系。健全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强化动态跟踪和协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和监督管理,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坚持大抓招商。建立昆明国际陆港重点招商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加强项目包装策划,多形式组织精准招商活动。强化省市招商引资联动,将成熟度较高并具备开工条件的昆明国际陆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纳入我省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加强昆明国际陆港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动态调度,重大项目以工作专班形式强化落地服务保障。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港(片)区给予省级招大引强激励奖补政策支持。
(五)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促进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