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部陆海新通道网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奋力夺取双胜利!成都发布了这份重磅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5
分享到:65.3K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形势,保持信心坚定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分析和重大判断上来,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雄厚的综合实力,有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也一定能够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坚持以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发展,随着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在成都落地落实,城市发展方式、领导工作方式、经济组织方式、社会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日益完善,科技、人才、开放、宜居宜业等综合优势更加凸显,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更加牢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成都东部新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对外开放试点试验等多重机遇叠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只要鼓足干劲、化危为机、精准施策、创新提能,全面落实“六稳”举措,就能对冲疫情损失、稳定经济运行、推动转型发展,全面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纾困,千方百计支持企业稳产满产和扩能增效
 
  (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上级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设立“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资金池”,划拨10%以上的产业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纾困补贴,重点扶持餐饮、住宿、文旅、会展、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落实阶段性减免水电气费、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减免租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通信运营机构减免企业相关费用。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土地出让履约时限要求。创新政府采购服务,力争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达80%以上。全面推行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积极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期间超负荷生产经营的予以适当奖励。
 
  (二)加强资金流动性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再贴现、再贷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促进金融机构精准投放低成本贷款。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纾困专项行动,建立企业纾困白名单,将风险补偿资金池受益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适当提高财政资金对新增贷款风险损失的补偿比例。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对积极发放贷款的视情况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投入,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疫情防控债等创新产品发行力度,引导上市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再融资工具。对保险机构提供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产品给予保费补贴。
 
  (三)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一对一”联络和24小时调度保障机制,深化与劳务输出大市大县跨区域合作,定点定向、按时按需保障企业用工。持续开展“春风行动”,优化完善“点到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大力推广“天府健康码”,推动与劳动力主要来源地和输出地建立健康证明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机制。深入开展线上招聘助企复工行动,对输送稳定用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给予补助。全面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政策,允许企业延期补办补缴社保费并免收滞纳金。
 
  (四)稳定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加大防疫物资保供力度,消毒用品、口罩等存在缺口的企业可提前2个工作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申请,由市和区(市)县政府负责统筹。完善紧缺生产物资保障协调机制,确保企业所需生产设备、原材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强化“农商”“农超”“农社”对接,加大生鲜农产品外采和畜禽肉储备力度,确保“菜篮子”“米袋子”货足价稳。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趋势预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市场投机行为。
 
  (五)优先保障物流运输畅通。有序推动国际航线恢复正常运行,支持航空公司加密国内重要航点航班频次。全力保障国际班列战略通道运行,对与国际班列对接的“五定班列”给予适当补贴。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坚决杜绝擅自设卡等行为。加强货源组织和运力安排,开发物流运输供需对接平台,合理完善特殊时期物资中转运输方案。
 
  三、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平稳发展提质发展
 
  (六)积极释放消费活力。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塑造“三城三都”城市品牌,实施消费提升行动,鼓励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推动绿道经济、假日经济、夜间经济等回补增长,适时举办国际性消费类展会、国际赛事活动,试点推行商圈和特色商业街负面清单城市管理制。强化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鼓励线上线下结合推动乡村旅游。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对以旧换新等给予适当补贴。坚持“房住不炒”,精准实施“一城一策”,优化市场供给结构,更好满足市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推动电商赋能工程,加大力度打造无接触消费场景。鼓励探索预约制线下文旅活动,对以成都为目的地的旅游产品拓展给予一定补助。
 
  (七)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东部新区、公园城市、产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等领域,加快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做好优质项目遴选包装,进一步加大专项债券向上争取力度。加快成渝高铁快线、成都平原经济区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等战略性工程规划论证。加快成达万高铁、大运会场馆、TOD、天府锦城等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完善“项目清单+城市合伙人”机制,定期发布投资白皮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沱江治理、川西林盘、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推动政府性工程向社会资本开放。对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辟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对企业设备更新、智能化升级等技改投资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企业盘活存量土地,适当加大土地供应,提高用地供地效率。
 
  (八)保持外资外贸良好发展态势。充分发挥国际友城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国别合作园区、国际商协会等平台优势,积极开展网上外资投资促进活动,加大定制化配套政策支撑,保障重大外资项目尽快开工加快建设。落实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成果,加大健康、文旅、金融等领域开放力度。支持企业扩大外贸产能,扩大出口承保规模,进一步降低出口信用保险费率。鼓励企业扩大一般贸易进口,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强服务贸易金融产品供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际认证、生产性服务进口、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
 
  (九)强化创新供给推动转型发展。以“一城多园”模式合作共建西部科学城,争取落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天府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航空航天、脑科学、精准医学等公共技术平台,推进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成都超算中心、西部电镜中心等建设。支持校院企合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化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先行先试研发保税、投贷联动,试行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建设中试共享生产线等创新孵化载体。建立创新产品研发后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出台人才新政2.0版,实施成都城市猎头行动计划,发布《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
 
  四、大力发展新经济,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
 
  (十)构建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试验区,深化5G商业应用,培育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数字文创、无人经济、智慧会展等新兴业态,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慧物流示范工程,探索构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创新应用实验室”运作机制,孵化优秀产品、创新模式。完善城市机会清单发布机制,设立新经济应用场景专项资金,开展应用场景示范建设,鼓励创新产品(服务)应用推广。
 
  (十一)做大数字化转型市场增量。制定创新产品(服务)目录,扶持首次投向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和技术。建立“新经济新产品发布会”工作机制,为创新产品打造城市级宣传展示平台。建立创新产品(服务)交易平台,鼓励开发针对创新产品(服务)的保险产品。
 
  (十二)构建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加快推进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造。设立新经济专业银行,深化与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西部基地、深交所西部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西部服务基地以及券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合作,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金融服务梯队。用好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对投资成都新经济的项目按一定比例跟投。完善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探索推进数据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五、筑牢产业功能区生态集成优势,全面提高主导产业综合竞争力
 
  (十三)构建高能级产业生态圈。实施产业生态圈加速构建行动,打造跨区域产业生态圈,与省内外重点城市建立供应链对接城市联盟,鼓励企业产能替代、优化、重组,对涉及设备搬迁、技术改造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瞄准未来产业前沿,大力培育国际型企业,在更大范围内配置高端要素资源。
 
  (十四)加快完善重点产业链。实施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固链行动,提升产业链韧性。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编制完善强链补链招商企业名录,搭建零部件、关键技术、中间产品供需交流交易平台,探索构建跨区域配套协作利益共享机制,鼓励企业参与成德眉资同城化“三区三带”建设。支持产业链优势企业通过壮大主业、并购重组等方式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加强产业功能区共性技术平台、检验检测等能力建设,依托现有标准厂房、人才公寓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产业链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十五)鼓励企业参与产业功能区建设。根据产业功能区定位,引入龙头企业合作打造1000万平方米高品质科创空间,建设集研发设计、创新转化、场景营造、社区服务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发展空间。发布产业功能区生产生活配套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参与建设8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30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适当降低投资人商业自持比例。
 
  六、深度融入国际供应链体系,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十六)提升供应链企业国际竞争力。重点开展“供应链+”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农产品贸易等领域推广应用,对提供跨境一体化服务的供应链企业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结合项目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供应链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被评为全国供应链百强的总部在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大力招引全球制造、贸易、物流以及供应链采购分销头部企业,积极争取在成都新设立综合型、区域型、功能型总部基地和分拨中心。
 
  (十七)建设适航适铁产业供应链中心。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新开通雅典、孟买、雅加达等国际定期直飞航线。突出发展航空货运,支持供应链企业提升航空集货能力,在补贴政策和时刻协调上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国际班列“四向拓展”线路网络,规划建设国际多式联运集疏系统,稳定开行成都面向南向国家(地区)跨境铁路直达班列和国际铁海联运班列,鼓励推行大宗货物中长期协议运输。
 
  (十八)深化“一带一路”供应链合作。深入开展“成都造·全球行”“万企出国门”等经贸拓展活动,搭建国际会展、货物贸易直通、跨境服务贸易、国际产能合作等功能性平台,深化与国际一流会展企业合作,助推企业“走出去”。支持建设供应链金融中心。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节点城市设立完善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提升跨境运输、专业化清关、精益化物流、多样化组配等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供应链垂直融合解决方案。
 
  七、持续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
 
  (十九)打造国际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出台成都营商环境政策3.0版,全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以高效高质办成事为标准,实施高频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行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24小时申请制,完善行政审批承诺补正和容缺受理机制,打响“蓉易办”品牌。建立市、区(市)县两级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机制,支持企业在市域范围内跨区(市)县迁移。
 
  (二十)构建平等包容的市场竞争环境。清理纠正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建立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二十一)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环境。依法规范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立案程序,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民商事纠纷,严防经济案(事)件转化为社会稳定问题。统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侵权判定标准,构建集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探索企业轻微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失信行为,满足豁免条件的,不纳入失信记录,不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
 
  八、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二)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就业。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发一批临时性、过渡性、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和公益岗位,推广一批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围绕“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持续组织人才招聘和供需对接,启动“成都技工”“川菜名厨”“蓉城家政”“天府茶艺”等特色技能提升工程。给予困难企业一次性培训补助,适度提高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创业给予补贴。
 
  (二十三)强化兜底保障推动普惠优质供给。加大被感染贫困人口及其家庭临时救助和关爱援助力度。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深入落实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公共政策由户籍人口逐步扩展到常住人口,公共服务逐步面向城市服务人口。
 
  (二十四)全力确保社会和谐安定有序。弘扬正气、发挥榜样力量,慰问关怀、大力表扬一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安民(辅)警、社区工作者等,落实医务人员待遇和子女教育政策。依法严惩疫情防控中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社会矛盾变化和潜在风险变化的科学研判,针对疫情引发的劳资纠纷、企业违约、停产破产等问题,加强风险隐患识别、法治引导和政策指引,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九、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推进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十五)着力健全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超大城市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紧急征用等制度。加快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优化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大扶持中医药发展力度。开展疾控体系和疾控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着重提高村(社区)的基层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医院和区(市)县综合医院感染科建设,规划预留大型传染病收治医院建设用地。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优化应急及自救互救设施设备布局。增强应急初诊处置能力,强化专业隔离设施、场所、人员配备。
 
  (二十六)加快完善重大风险源头防控体系。全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完善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重大领域风险辨识预警机制,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报能力。加强各类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分类分级健全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和评审备案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依法加强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
 
  (二十七)系统优化城市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搭建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集成指挥调度、会商研判、辅助决策等核心功能。打造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面整合城市运行、安全数据资源,推进风险感知、预警发布、重点防控、资源调配等领域大数据深度应用。
 
  (二十八)全面增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探索建立多元化救援力量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协调完善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运输、调配等全链条体系。积极推进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成都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化储备,适度引导社区和家庭储备。
 
  十、聚焦新使命新担当,进一步提高领导城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九)加强党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对疫情防控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输入性风险、聚集性风险保持敏锐性和警惕性,坚持动态、精准、有序的策略,保持定力、精准施策,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要进一步强化社区防控的基础作用,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控主体责任,安全有序做好公共场所防控措施,高度警惕和防范境外反向输入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强化统筹领导,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分类分级科学谋划,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提高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有效动员多元力量广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十)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调整优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拨付流程,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基本民生保障和促进消费投资方面的资金投放。加快基建领域和涉企资金拨付。用好政府债务限额空间,积极争取新增发行中长期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性支出在年初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0%,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三十一)提升政策供给精准性及时性。坚持应急解难与长效支持相结合,分析企业敏感要素,分层分类精准制定支持政策。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确保企业对政策早知尽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更多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调研分析、政策咨询类项目,用市场化方式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引领企业发展能力。
 
  (三十二)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时效度。依托“蓉易办”平台,建立暖企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做好企业景气状况的监测预判、智慧预警,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常态化建立规上企业联络员和中小企业行业协会联络专班制度。利用“12345”平台开通政策兑现投诉专线,建立健全评价考核通报和约谈机制,加大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的力度。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十三)锤炼干部敢为善成的过硬本领。持续推动“三转一提”,增强全市干部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培养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宏观形势研判和政策执行能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群众、开展工作。正面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网络舆论宣传引导能力。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锤炼干部队伍,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当先锋、敢打头阵。
 
  本《意见》出台后15个工作日内,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政策细则和相关工作举措,区(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政策措施。
 
  本《意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