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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际陆港获批设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发布时间: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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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总署关于同意在石家庄国际陆港设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的批复》(署监函〔2023〕209号),同意在石家庄国际陆港设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此次获批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是石家庄国际陆港提升枢纽和贸易效能的重要载体,将进一步拓宽石家庄铁路口岸服务功能,填补河北内陆直接开展进口粮油业务的空白,扩大地区招引产业集群,助推河北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定监管场地是指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设置规范,满足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需要,对特定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监管作业场地。目前,京津冀建有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均为沿海港口城市,而人口众多、粮食加工企业密集的内陆腹地却是空白。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的缺失,制约了京津冀内陆开展粮食大宗商品进口贸易和相关保税加工项目的发展。
 
“俄罗斯和中亚地区是我国主要的进口粮食产地,同时也是京津冀粮食加工产业的主要原料来源地。”石家庄国际陆港总经理刘金朋举例说,如果哈萨克斯坦的粮食作物经俄罗斯海参崴海运到达京津冀沿海主要港口,全程需50天左右,而石家庄国际陆港建成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后,通过中欧班列15天左右就能直抵石家庄,成本也会降低,这有利于进口粮食加工企业“降本增效”,有效带动产业集聚。
 
地处京津冀腹地的石家庄是京津冀地区唯一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的城市,申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势在必行。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落户石家庄国际陆港,对于河北省进一步延伸石家庄铁路口岸功能,畅通“一带一路”粮油贸易渠道,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将大幅提升口岸营商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助于培育产业集群,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石家庄国际陆港将以此次同意设立的批复为契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的建设,力争早日通过海关总署验收,满足进境粮食业务全流程的检验检疫和监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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