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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类型分析
发布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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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产业结构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202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1﹞1809号,简称《方案》)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计划布局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并公布了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名单。中智物流智库将就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及承载城市进行解读分析。
 
— 冷链基地布局 —
 
《方案》中“四横”指北部、鲁陕藏、长江、南部四大通道,“四纵”指西部、二广、京鄂闽、东部沿海四大通道,本次方案共有106个城市入选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名单。
 

在106个通道承载城市里,有31个城市承载2个及以上通道,其中25个城市承载着两个通道,剩余6个属于3条通道交汇相接城市。
 
▲ 承载2个通道的城市名单
 
▲ 承载3个通道的城市名单
 
— 承载城市分布分析 —

从承载城市的特点来看分布情况,拥有丰富农产品资源与进出口口岸资源的省份拥有最多数量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计8个,山东省与广东省各有7个;其次是浙江省6个、广西、江苏、安徽、河南、内蒙古等地分别5个。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中,除开港澳台地区,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国家骨干冷链基地。
 

当前,首批建设的17个城市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正在稳步推进,剩余100个左右城市正在积极申报。
 

 
— 承载城市国家物流基础建设分析 —
 
国家级物流枢纽作为我国物流体系建设重要基础设施,指定监管场地是进出口物流核心基础设施,两者共同支撑建设内外联通的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
 

在106个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中有33个城市既是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又拥有国家物流枢纽与指定监管场地,38个城市即是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又拥有国家物流枢纽,1个城市即是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又有指定监管场地,剩余34个城市为单独骨干冷链基地承载城市,占比为32.1%
 
33个拥有国家物流枢纽及指定监管场地的城市中,45%的城市拥有4个不同类型的国家级物流枢纽,33个城市中陆港与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占比最高为63%58%。在指定监管场地方面,94%的城市拥有3个以上的指定监管场地。
 

38个拥有国家物流枢纽的城市中,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枢纽合计占比超过60%
 

本次首次获批建设的34个单独骨干冷链城市主要分布在北部、中部及东部沿海地区,为肉类、果蔬、水产品、乳品等农产品优势产区与重要集散地,90%以上为省边界型城市,有着丰富的交通网络资源。从经济基本情况来看,70%以上城市GDP总量在1000-3000亿元左右,75%以上城市人口总数超过100万人,GDP与人口体量保证了城市有着充分的冷链消费潜力及冷链基地建设能力。通过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能进一步帮助34个产地型城市完善冷链基本设施建设,推动地区经济增长。
 

 
— 总结 —
 
中智物流智库认为,本次《方案》通过“四横四纵”国家骨干冷链基地建设布局,串接了我国农产品主产区和19个城市群,形成内外联通的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通过对承载城市类型及特点分析,本次《方案》从冷链物流基础方面对备选城市重点考量的指标为:区域农业主产区、城市生鲜消费体量、口岸及监管场地建设、国家级物流基础建设、城市区位等5个冷链发展基础性指标,目前获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至少具备两个及以上的物流基础优势。中智认为,未来国家将会进一步推进骨干基地建设,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大型消费市场,整合集聚分散的冷库、冷藏车、分拨配送等存量设施资源,补齐关键领域设施短板,构建“321”冷链物流运行体系。

来源:中智物流智库  作者:杨禹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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